武汉东新电子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可享受如下待遇:
1、中职证书(双证)
学校执行“双证书”制度,学生毕业即获得“一技能、一学历”。学生通过在校学习,修完专业技能学科,经考核成绩合格,发放由国家相关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。
2、毕业生可根据国家就业政策,实行“学校推荐、双向选择、自主择业”,凡我校就读学生也可直接到我校合作企业中就业,对就业困难的学生实行安置就业政策。(在各级技能竞赛中获奖、成绩优异的学生优先推荐,安置就业)
3、为满足学生毕业后继续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求学的需求,学生可通过技能高考、单招的形式,升入重点高职院校或普通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,与普通高中生就读大学待遇一样,毕业后可取得相应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专(本)科毕业证书。
4、学生在校期间也可套读湖北工业大学或其他高校的自考专科专业,通过考试合格者,毕业时可获得湖北工业大学或其他高校的自考专科毕业证书。